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环保局和科技局,韩城市环保局、科技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省环保厅、科技厅决定征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技术持有单位和设备生产企业。
二、征集原则
(一)坚持技术的实用性。申报技术应能够适用并有显著的实现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的效果。
(二)坚持技术的先进性,申报技术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坚持技术的成熟可靠性。申报技术在我省或国内其他地区有2个以上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坚持技术经济性。推荐技术费用,包括一次投资,运行费用,要明显优于通用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验原件)
(一)《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技术应用单位应用实例介绍(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项目的验收报告和检测、监测报告;尚无应用项目的提供中试验收报告和检测、监测报告。
(四)技术(设备)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技术(设备)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
(五)技术项目简介,包括技术和工艺原理、流程特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参数;研究开发、中试和推广应用情况;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分析;鉴定或专利授权情况;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等。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本领域、本地区技术拥有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材料。附表可从省环保厅网站()环保文件或科技处和省科技厅网站( http://www.sninfo.gov.cn/)社会发展处下载,申报 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7份),报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0日。
省环保厅、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筛选,编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广。
五、联系方式
(一)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张炳辉
电 话:029-8729705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 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3层东侧3099
邮 编:710006
(二)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 叶正勇
电话:029-87291398
附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15日
附件
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技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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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内容 | 技术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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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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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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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效果 (除尘、脱硫、脱硝削减率、排放浓度、综合利用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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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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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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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投资、运行费、耗电、水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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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条件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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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鉴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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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推广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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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的典型案例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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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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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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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或改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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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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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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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或改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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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水平及减排量 | 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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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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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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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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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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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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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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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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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市 区(县) | ||||
申报单位承诺:
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明晰,申报材料内容属实、准确。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填 表 说 明
1.申报单位盖章、推荐部门加盖公章后,方视为有效申报材料。
2.技术内容部分可加页说明。
3.“技术鉴定情况”栏填写应与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的结论相一致。
4.可在多个领域、规模应用的技术,应分别在“已实施的典型案例”栏填写在各领域、规模的应用情况。可另附页说明。
5.“推荐单位意见”指各地方环境保护局或各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对所申报的技术出具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6.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应仔细阅读“申报单位承诺”,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此申报表视为无效。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