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30.05.2015  20:30

陕西澄合百良旭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澄合百良旭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收悉,结合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2015年3月24日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评审意见及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合阳县环境保护局参会代表意见,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方案符合《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要求,方案实施期为5年,2015年至2019年实施完成。方案实施期生态治理工程总费用266.88万元,方案中设计的各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落实后,在方案实施期内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百良旭升煤矿设计生产规模0.60Mt/a,面积4.8241km 2 。调查面积10.6312km 2 ,评估面积为2.8336km 2 。调查区属渭河两侧黄土台塬农业区,主要土地类型为草地、旱地。区内现存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场地区施工形成裸露地表扬尘大,未绿化;部分矸石排弃于工业场地及附近的荒沟内;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矸场尚未建设。位于开采区内的大原头村未进行搬迁,未按要求设地表岩移观测站及地下水位观测井。

  三、生态治理工程按照场地区(面积14.50hm 2 )、排矸场区(面积2.00hm 2 )、道路区(面积6.18hm 2 )、采空区(面积21.02 hm 2 )及实施期塌陷区(236.66hm 2 )五个生态环境治理区域落实。

  1.场地区:进行绿化及维护,散排矸石进行治理,加强生态管理。

  2.排矸场区:修建拦矸坝和截水沟,对实施期所排矸石覆土绿化。

  3.道路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4.采空区:人工巡查,重点对徐家河湿地周边进行巡查,湿地周边设地表岩移观测站。

  5.实施期塌陷区:裂缝填充,耕地、草地和林地治理,搬迁迹地治理,损坏沟渠维修,加强巡查及观测。

  四、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完成后,需报请省环保厅对恢复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谭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