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0.11.2015  17:27
  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府谷清水川电厂:   你厂关于办理临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我厅审查后,认为你厂所报材料符合《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5〕20号)中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结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厂2×300MW机组运行情况,要求你厂2015年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56.8吨/年,排放浓度为200mg/NM3;氮氧化物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NM3,排放量为1281.57吨/年。   二、电厂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正常工况下,全厂废水、污水不外排。   三、按照国家总量减排要求,请你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中控室和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四、该厂排污许可证编码为:PXSG08224400001L-1511 。   五、本证有效期1年。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