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试水干部家随岗走 工作地安家

20.10.2014  11:00

导读: 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干部在工作地就地安家,配偶要随调随迁。



宋嵩绘

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干部在工作地就地安家,配偶要随调随迁。规定引发热议,有人对其可操作性提出质疑。对此,当地表示将在实践中梳理总结,明确细则。

“遥控”办公群众不满,家庭牵绊干部无奈

“走读干部”群体的特点是生活圈子在大城市、工作圈子在市县乡,在工作地和家庭之间,要么早出晚归,要么周一去单位上班、周五回家过周末。

“一上班就在会上,一整天都有工作安排;等到工作完事再一打电话,人家在回家路上了。”谈起找“走读”乡镇领导办事的经历,一名村民向记者大吐苦水。

领导“走读”回家了,有了急事怎么办呢?面对这个疑问,接受采访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回答各不相同,但可以总结成两个字:“遥控”。用得最多的是电话请示汇报,还有的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司机开车追到领导家签字的也有。“领导有时会给出明确的指示,有时却只给个原则性的回复,或者干脆说看着办。”很多机关工作人员都有过无所适从的经历。有关专家认为,这种“遥控式”的办公方法,偶尔应急未尝不可,用得多了就是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官僚主义的具体体现,既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又违背党的宗旨,损害公仆形象。

社会上对“走读”现象批评较多的,还有干部公车往返接送造成行政成本增加,以及滋生腐败问题。

“候鸟迁徙,一年才一个来回,一周回一次家有多累?只有‘走读人’自己知道。”一名干部跟记者谈起“走读”时很无奈地说。

“市县干部多是人到中年,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抛下一家老小不管不顾,也确是不近情理。”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杨爱民告诉记者。在之前的调查中,他们就发现有些市县干部为了工作家庭两不误,已主动把老人、配偶和子女随迁到了工作地。

规定就地安家,已有市委书记家属办理调动

今年6月中旬,在北京工作多年的韦再华的工作关系从北京市疾控中心调到了陕西安康市疾控中心。韦再华是安康市委书记郭青的妻子。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通知后,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积极沟通协商,最终完成了工作调动,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其安家困难。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在谈到规定的出台时,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说。

通知还明确,今后已在市、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当地任职期间不得将配偶单独调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市和其他城市。

“省委的这一规定得到了相关干部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许多干部正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一些干部已经在工作地安营扎寨了。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和榆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劳动两位同志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已分别将妻子随迁到榆林市。”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顺民介绍说。

“特殊情况”不能随迁,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通知出台后,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褒贬兼有。赞成的认为,“‘走读干部’住下来,作风才能实起来”。只有扎根工作地,融入群众生活,同甘苦共患难,才更利于用心谋划工作地长远发展。

也有观点对用安家治理“走读”的可操作性提出质疑。有人提出,硬性要求家属随迁,会给干部家庭带来新的负担和困难。

对此,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介绍说,陕西省从今年起,省、市、县政府做出计划安排,统一解决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建设,保证干部安家居住用房;要求安置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参照配偶本人职务职级和从事职业合理安置,如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妥善安排好其就学。

就社会上对领导干部随迁过程中可能发生贪腐行为的担心,通知规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有人提出,如果领导干部家属本身职务级别较高,或者家属原来工作待遇高、条件优越,市县无法对应安置怎么办?对此,李顺民坦言,通知里明确: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当然,针对‘特殊情况’,下一步我们还要收集、梳理、总结,逐步明确细则和规范操作。” 李顺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