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出台

18.09.2014  19:21

导读: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等8个省级部门编制的《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出台。

   
  为加快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等8个省级部门编制的《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出台。据悉,此次出台的《规划》是指导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也是各级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
  《规划》提出,我省将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关中平原区、陕南低山丘陵盆地区、渭北台塬区、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宽谷沟道区和长城沿线风沙滩地区5个区域,计划投资295亿元,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整修、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建设、农田输配电设施配套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7个方面。届时,我省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地力等级、耕地质量将得到明显提高,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约20亿公斤,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末建成面积达到941万亩。
  《规划》强调,为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实效,省上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支持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由省政府领导负责,将建立省级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发改委为召集单位。省级还将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把规划实施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各市要依据省级规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指导县(市、区)加快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责任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