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全面启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会议宣读了渭南中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通报了第一季度审判质效和绩效考核情况。李永强院长就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作了动员讲话。
李永强院长指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建设法治中国、促进司法公正、建设过硬法官队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全体法官干警在思想上要统一,行动上要积极,工作上要严格要求,共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严格规范开展。要抓住活动每个阶段的重点,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不走过场。要把理解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准确查找突出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把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活动的重点,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以省法院八项“规定动作”和渭南中院纪律作风大整顿、司法辅助和服务保障大提高两个“自选动作”为抓手,将这十项专项活动贯穿“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始终,有力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体法官干警要尽快行动起来,及时掌握检查内容和要求,保证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一定要把“规定动作”做实做细,把“自选动作”做成“亮点”工作,奋力争先,力争每项专项活动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就全市法院如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李永强院长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推进诚信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素养。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司法公开措施,深化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运行,为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李永强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各个部门要把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两项活动”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活动中的每项工作分配到部门,落实到人,任务明确,职责具体,确定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阶段、每项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带头查问题,带头整改,为全体法官干警做好表率、立好标杆。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将“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加大分值权重,提高法官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为推进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