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三个接触”开展同步预防调查
16.06.2015 16:18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预防机制,采取“三个接触”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接触犯罪嫌疑人。在自侦案件上案伊始,侦查部门主动向预防部门通报,预防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在办案人询问或讯问现场了解相关信息。立案后,预防部门主动与自侦部门配合,参与提审等过程,从预防角度详细询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及单位管理的客观原因。
接触发案单位。以召开联席会、座谈会或案例剖析会等形式,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所在科室领导及其身边同事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从制度建设、执行等方面分析发案的客观原因,以备提出检察建议之需。
接触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与其家属沟通交流,了解深层次犯罪原因。
(作者: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田宏军 编辑:胡安辉)
本文来源: 检察
16.06.201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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