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多校违规代收商业险 教育副局长称不知情

21.11.2015  10:18

  日前,靖边县多位学生家长向陕西传媒网记者反映,本学期开始,该县多所中小学为保险公司“开绿灯”,配合保险公司人员进教室推销保险,代收商业险保费。对于这种明令禁止的乱收费现象,该县教育局副局长称“不太清楚”。11月19日,陕西传媒网记者对靖边多所学校进行了调查核实。

  学生“自愿”购买没有收款收据的商业险

  今年6月3日,教育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第六条中提到: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靖边县第一小学(以下简称一小)学生家长张先生反映:本学期开始不久,班主任老师在微信群中通知各家长,说要缴纳保险费,每人30元。“我当时候也没多想,就给了娃娃30元,交给老师后,也没见拿回来收款收据”。

  张先生的说法,随后记者从多位学生及家长口中得到证实:本学期开始,家长陆续接到学生拿回家的《学生意外伤害险投保意见征求单》(以下简称征求单),并在上面签了字。该征求单为中国人保财险(还有中国人寿保险)靖边支公司,上面显示:新推出面向中小学生交30元保费,最高享受3万元保额的学生意外伤害险种,希望各位家长积极为孩子投保。

  一小家长王女士:“交纳(保险费)的时候也没多想,以为是学校下发的要求,所以就主动的配合交钱。今年不同的是,收了钱没给我们任何发票收据”。

  据靖边县第六小学(简称六小)多位家长讲,确实没见到任何收款收据,家长只是在单子(征求单)上签过字,但之后这个单子都被学校收回去,我们手中没有保险单的任何收据和协议。

  对于保单中的具体条款,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怎样的赔偿,金额是多少?许多家长都表示不清楚,对保单上的具体条款不了解。

  学校配合保险公司人员进教室推销保险

  靖边县教育局和学校是否要求学生购买30元的商业险?该县一小校长郭爱荣予以否认,并称:开学时候,保险公司(包含人保财险、人寿保险)进入每个教室,向学生发放了征求单,由学生交给家长,同意的签字交费,不同意的不用办理。

  郭校长还说,“一小有4600多名学生,交费的有3000多人”。但是,记者通过多位家长了解到,没有人提到未交费。

  交纳30元的保费最高保额是多少?一小校长郭爱荣说赔偿三万。六小校长郭振荣的答复是一万,但在《征求单》中显示最高保额为三万元。郭振荣校长还提到,这项代收保险每学期收一次,六小有4000多名学生中,本学期交费的有2000多人。

  涉及靖边多所学校几万学生 教育局副局长称不太清楚

  记者从靖边城区多所中小学了解到,该县一小、六小、三中、二中,都存在代收保险费。此项收费涵盖了靖边县大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涉及各乡镇中小学。据副局长张玉林介绍,全县共有8万多名学生。

  就学校代收商业险一事,张副局长称对于此事他还“不太清楚”,他还表示,将核查此事,如果情况属实,给家长尽快退还违规收费。

  该局办公室邵主任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他自己的孩子也购买了该项保险。

  校方责任险应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30元保费涉嫌重复交纳

  2008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在经费保障中提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保险备注栏显示:应保尽保。

  对于这一通知,张副局长表示他知道。两份保险是否存在重复交纳,张副局长予以否认。由于看不到30元商业险保费的具体保单,其中投保约定内容是否和校方责任险存在重复,不得而知。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靖边县多所学校在11月上旬再次对学生进行代收50元医疗保险费,此次通知家长,属于自愿。据一小郭爱荣校长讲,这项保费因为有人向上级反映,已被叫停,暂收的钱都由各班主任代管,等候教育局的通知。

  靖边县多所学校为何置教育部等五部门禁令于不顾?公然违规收费。教育局主管副局长竟然不知情,教育部门是如何履行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学校违规收费行为与处理结果,本网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