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直面矛盾 全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改革

04.01.2016  20:35

      2015年,省环保厅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以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为驱动力,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推动环境管理和治理,从以政府行政审批为主导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转变,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改革工作合力。

      按照省委部署,省环保厅今年实施了十八项改革任务,其中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2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8项,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任务自主开展的任务有8项。所有改革任务实施课题清单管理,分管领导作为课题总负责人,每项任务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思路、重要举措、实施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等,夯实了责任。省环保厅共召开了八次厅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以及每项改革任务所形成的意见、方案,确保2015年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

      一是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针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提出了我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针对环保基础设施、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土壤环境治理等五个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治措施。围绕绿色发展,提出着力打造生态农村和绿色农业的四项推进措施、着力构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四项工作体系、培育农村生态环境文化的两个途径以及四项长效保障机制

      二是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享受中央转移支付县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同时启动汉江丹江流域上下游污染补偿,明确对陕南三市出境断面水体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2项主要污染物水质控制指标进行考核,并对超过水质控制指标的市收取污染补偿金。

      三是探索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为使污染者全面承担责任、受害者获得足额赔偿、生态环境依法得到保护,省环保厅出台了《陕西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方案》,并积极培育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向环保部推荐了评估机构。

      四是积极参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出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服务,实现投融资多元化,加强市场监管和环保执法,通过健全问责和考核机制,为,为第三方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还积极推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第三方运维模式改革,在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四市推行第三方运维试点。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第三方运维和比对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五是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起草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定义、实施范围、原则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程序,对排污权改变以往由重点项目承担全省减排任务的模式为所有排污单位平摊国家和省级下达的减排任务,在省、市两级政府通过预留、无偿收回、回购等形式建立排污权储备,建立排污单位排污权基本账户制度。

      六是 探索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 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及<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将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进行评价,计划从明年开始选择1个设区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试点。

      直面问题,勇于探索,开展自主改革工作。

      除省委目标任务外,省环保厅还制定了自主开展的改革任务,并积极推进。一是根据环保部修订的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启动我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在对已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的基础上,提出生态红线划分技术报告。二是探索建立重点污染行业试点污染风险保证金制度。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四是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印发《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五是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建成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技术要求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六是积极开展环境容量研究,组织完成了关中地区大气和水环境容量研究并提出了总量分配方案。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