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出台13项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02.03.2015  15:54
        陕西法院网讯    新年伊始,新城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会议精神,努力找准法院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出台了《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3项具体措施,全力以赴为包括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征收及顺城巷沿线开发等在内的87个重点项目、156.8亿元投资计划保驾护航。

        《意见》指出,要积极整合司法资源,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审判工作服务企业、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识,提升依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见》要求,要创新举措,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协商沟通化解矛盾、完善司法建议和加强法制宣传”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意见》强调,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服务大局“”发展。要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以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己任,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各重点项目的司法需求,主动配合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皇城提升、道北跨越、城东崛起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稳定“”实措。加强涉重点项目案件的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打造立案、审理和执行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绿色通道”。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从严惩处干扰甚至损害重点项目建设、阻挠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准确研判区情,深入一线“”难题。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认真研究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深入重点项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规避商业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服务。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岗位练兵,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不断提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