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首批下放和取消51项行政审批事项

11.10.2014  21:49

汉台 网专稿10月8日,记者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取得实效,51项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被下放和取消。据悉,这是我市今年首批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据介绍,为了切实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2014年市政 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决定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十八大以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67项,下放到县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36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5项。

据了解,在下放的3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医疗广告初审、户外 广告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食品流通许可等,全部由原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下放至县级政府职能部门。

这次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为: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旅游饭店三星以下(含三星)星级评审、星级农家乐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燃气燃烧 器具安装和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商品房价格备案、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地价的审批等。记者 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