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轨道交通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施工及验收标准”项目的公示

08.04.2016  17:22
  根据《关于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6〕23号)的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轨道交通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施工及验收标准”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项目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8日至4月15日(为期8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意见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29-87291273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