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加强财政预算监督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省委、市委对此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全社会对人大预算监督和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十分关注。近年来,眉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监督职能,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提高支出透明度”为突破口,创新方式,强化举措,在推动财政预算监督由程序性走向实质性的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实现了人大监督务实和政府财政增效的双赢。
一、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财政监督程序
眉县人大常委会着眼领会贯彻中央、省、市财政预算监督有关精神,从健全制度机制入手,规范监督程序办法,充实工作力量,夯实了财政预算监督基础。一是明确监督方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反复学习各级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新规定新要求,认真分析以往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改进措施,为以法治思维推进财政监督指明了方向;二是修订监督办法。在悉心研读新《预算法》的基础上,对《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全部纳入监督范畴,明确采取询问、质询等刚性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监督,通过全面公开预算等方式加快推进阳光财政,为有效开展财政预算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充实财政监督力量,聘任5名经济专业人才担任常委会财经委兼职委员,实行兼职委员视察调研制度、专职委员审议发言制度、财税审计部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人员专业、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财政预算监督格局。
二、突出关键环节,增强财政监督效能
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监督为重点,牢牢抓住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公开三个关键环节,积极主动介入,加大监督力度,实现了财政预算监督全参与、全过程、全覆盖。一是预算编制提前介入。年初编制预算方案前,常委会财经委深入部门乡镇调研了解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征集改进预算编制的意见建议,结合当年各级确定的经济发展政策导向,向县政府提出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突出保民生促发展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积极可行,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到事前指导的转变。坚持预算审查详实具体、公开透明的思路,在每年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县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要求全面推行部门零基预算,实现财政预算编制到部门、专项资金到项目,向常委会提交的预算方案,除详细的文字说明外,还必须有总表、收支明细表、重点项目支出明细表等附件,切实做到内行说得清、外行看得懂;二是预算执行监管严格。坚持把促进财税增收作为首要任务,连续多年听取政府关于全县税收征管、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报告,每年视察审议全县突破工业和突破旅游发展工作,支持政府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经过各方艰辛努力,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由2011年的9607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2.99亿元,县级财政总支出由2011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6.4亿元,不仅保证了财政预算执行的圆满完成,而且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坚持严把预算执行监督关,年初常委会会议批准部门预算后立即安排有关室委深入部门乡镇了解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每年7月份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审计和上年审计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政府债务化解情况,定期检查国库统一支付管理、村账镇管情况,指导政府出台《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监督纠正了应列未列、挤占挪用、漏缴税费等实际问题,督促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加快推进依法科学理财,保证了全县经济健康高效运行; 三是预算公开步伐加快。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深化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预算公开,对常委会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县级财政决算、年底预算调整等决定都及时通过县级新闻媒体予以公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政府制定了《眉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自觉规范财政行为,主动晒账本,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了所有县级部门的预算、决算,通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册的方式向全体人大代表公开县级部门详细收支预算,及时公开了全县和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让全社会全面了解财政资金管理情况,促使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合法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注重总结反思,提升财政监督水平
在财政预算监督中,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边实践、边反思、边改进,主要有以下体会:
大胆监督是开创财政监督新局面的关键所在。履行好财政预算监督职责人大责无旁贷。人大常委会应当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运用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解决财政预算执行突出问题,以监督有为树立工作权威,营造财政预算监督的良好环境。
创新方法是推动财政监督工作的动力源泉。应当坚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理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创新思路,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大胆运用新举措新方法,拓展财政预算监督范围,延伸监督链条,努力增强财政监督工作活力和实效。
制度机制是推动财政监督规范化的根本保证。应当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建立针对性、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引导政府及其部门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人大监督,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推动财政工作科学规范运行的良性机制。
专业队伍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基础条件。应当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注重深度调查研究,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强自身专业素质,提高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财政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强财政预算监督责任重大、任重道远,眉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各级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新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探索,努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赵锦文 朱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