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预防职务犯罪突出“舌尖上的安全”

24.09.2014  17:33

今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预防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渎职犯罪作为执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惩防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该县不法商人王某收购、屠宰、加工病死、死因不明的牛、羊等动物及产品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该院预防部门与反渎部门紧密配合,惩防联动,深入该县农业、蓄牧、动物检疫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从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结合食品案件监管渎职案件,预防部门提前介入侦查环节,深刻分析案件发生原因、犯罪环节及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动物检疫工作存在一人执法、违规发证问题,向蓄牧及动物检疫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指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易发职务犯罪的漏洞及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并就有关法律释义、食品安全监管犯罪的规定等进行了宣讲,为督促蓄牧、动物检疫等部门强化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渎职犯罪敲响了警钟。

                      (作者:洛南县检察院 唐素缎 编辑:刘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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