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保障寄递运输和仓储物流企业正常运行

05.02.2020  21:10

  

  经过省局的积极努力,2月3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保障寄递运输和仓储物流企业正常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邮政业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物资运输渠道畅通和寄递企业顺利复工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要在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和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各高速路出入口、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不得禁止或限制邮政、快递、物资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扣押邮件、快件、物资,对持有“应急车辆通行证”的应急运输车辆要优先保障,快速检测通行。 

  《通知》指出,仓储物流企业是群众所需基本生活物资的重要保障。近期,随着疫情防控的升级,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采购向线上转移,面对订单的持续增长,需要各仓储物流企业不间断运营,各级政府要确保仓储物流企业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关停,以保障群众日常生活所需并以此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疫情大范围传播。 

  《通知》要求,各邮政、快递、仓储物流企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仓储间、运输工具及物资的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坚决禁止活禽的销售、储存、运输。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防护,作业期间一律佩戴口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病毒的输入。 

  省局表示,将充分发挥邮政业的优势,主动作为,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有序恢复生产,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行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