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流动摊贩不再任性而为

04.06.2015  11:34

  6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来自我省各地的食品摊贩、消费者、律师代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家长代表悉数到场,就条例草案所涉及的重点内容和争议性问题进行辩论。众多新闻媒体和旁听公民同时在场。

   小作坊、小餐饮和流动摊贩的市场准入成为听证会核心

  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和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是否合理可行,成为当天听证会辩论焦点。

  “我支持集中化、标准化、规范化经营。”来自西安的小吃城经营者代表王清松说:“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统筹规划集中经营场所和街区。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实时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城管执法部门代表程海鹏说,很多沿街小餐饮商户不仅占道经营,而且无任何许可证明。“许可制度可弥补对小餐饮行政监管的缺失,同时也可明确其法定资格,便于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但他认为,登记备案制度不可行:“会造成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误解,认为政府许可其经营行为合法。这将不利于城市执法,极易造成更大的执法混乱。

  律师代表安晓生对此持慎重意见。他表示:“这样的设定可能存在增设许可的争议,增加行政成本和创业就业的经营成本,不利于陕西微观经济发展。”他表示,地方性立法应对立法成本和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在对特定行业实施监管的同时,更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在校园周边特定范围设定食品摊贩经营禁区,支持者众

  是否应当在校园周边特定范围内划定食品摊贩经营禁区,不仅涉及食品摊贩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消费者代表李建科、教师代表杜静芳认为:“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卫生防疫等多方面隐患,还极易造成校门口交通堵塞,直接影响孩子出行安全。”“流动摊贩大多使用煤气罐、蜂窝煤炉等易燃易爆物品,这样的‘移动炸弹’危险系数极高,校园周边应该取缔。”程海鹏说。

  “流动摊贩也有其艰辛和苦处。应在科学规划、规范经营的前提下,保留一部分。”听证陈述人代表黄亮、王清松等有不同意见。“无论是取缔还是迁移,实际操作都很难,势必会加大城市执法者与摊贩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形成新的社会热点。”安晓生律师表示,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教师代表付卜岱和学生家长代表何胜建议:政府应加大对校园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将放心早餐的供应链延伸至学校内部。有条件的学校可与正规食品企业联合配置自动售货机,方便学生快捷、安心地购买食用。

   立法要兼顾各方,突出重点;治理要疏堵结合,方便群众

  “经营者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人翁意识要不断增强。”凉皮经营者代表可炜表示,可通过一些前期宣传,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也可开设一些免费课程,为大家讲解食品加工技巧及正规化操作流程。

  程海鹏表示,对食品摊贩的集中经营管理可参照便民蔬菜早市模式,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科学规划、方便群众的要求选址,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现场核实并审批,利用政府外包形式引入第三方管理公司,建立便民食品市场、便民餐饮服务区等机构,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立法要兼顾各方,突出重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会将听证会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