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21.05.2015  1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29批次不合格食品。

      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是:2批次食用油苯并芘超标;9批次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和苯甲酸超标;7批次调味品质量不合格、添加剂超标;9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微生物超标、质量不合格、铝超标;2批次水产品污染物超标。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经营者存在原料把控不严、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清洗消毒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控制不当等现象,也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协调应急处供稿)


附件:201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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