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程序规范

03.03.2015  13:51

项目名称: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是否具备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的资格

项目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62号令

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项目审核总时限:40个工作日

条件:

(1)申请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条件:

a、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从事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的机构;

b、已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

c、具有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菌种检验员;

d、具有相应的固定检验场所,具有细菌、真菌检验、菌种真实性检验、菌种种性检测必需的仪器设备;

e、具有完善的管理工作规范;

f、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

(2)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菌种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检测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5)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6)管理体系文本(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7)计量认证证书及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陕西省农业厅提出申请,由厅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和能力考评,符合条件的,由省农业厅核发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