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驻陕及省直事业单位 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0.05.2017 17:03
本文来源: 三秦网
本报讯(独萍记者郑伊琛) 昨日, 陕西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中央驻陕及省直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驻西安市的中央驻陕及省直事业单位,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保持现行管理模式不变。
驻西安市的中央驻陕及省直事业单位,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保持现行管理模式不变。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本单位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保持一致,其中,参加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参加西安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加西安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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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7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