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赛高城市广场·酒店式公寓二期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赛高城市广场·酒店式公寓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赛高城市广场·酒店式公寓二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以北、未央路以西,项目东临赛高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及写字楼,南临凤城七路,西邻明豊国际广场及荣华在建项目,北邻酒店式公寓一期项目(暨6#楼)。
项目概况:赛高城市广场·酒店式公寓二期项目由陕西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00万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334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4110m2,主要为1栋31F住宅及1栋28F办公楼,地下建筑面积69320 m2,主要包含地下车库及设备间。项目住宅规划入住155户,入住人数496人;办公楼共28F,其中1F至4F为商业,商业面积共4480m2,5F至28F为办公,办公面积26680 m2,规划入驻96户,最多容纳约2780人。项目设置停车位共123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96个,地下停车位1042辆。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是短暂的也是多方面的。按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民用炊事燃料废气及炊事油烟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风机、水泵、热交换站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排放和施工时间;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出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
2.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炊事燃料废气、餐饮油烟以及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等。炊事燃料废气同炊事油烟一起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居民油烟废气通过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计采用排、送风系统进行排气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大于6次/h,排气口应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远离进气口,高度不小于2.5m,同时应设置CO 等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建议尽可能将废气收集经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置于各地块地下设备用房内。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排烟风井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部分污水依托赛高城市广场污水处理设施(含中水处理)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回用,其余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可行。根据西安市相关要求,项目使用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道路浇洒、地下车库冲洗、公厕冲洗等方面。
(3)噪声防治措施
小区内水泵等设备位于地下用房内,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对于水泵等设备要加减振垫、架空隔振措施,以减少对小区内住户及外环境的影响。进入住宅区的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名牌标示“禁止鸣笛”字样,尽最大可能的减少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临路一侧建筑设中空玻璃窗,再加上道路旁边的绿化带吸声、减轻交通噪声对临路建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设置干湿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桶,实现垃圾袋装化(即垃圾不落地工程),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西安市总体规划及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环工学院102室,联系电话:029-82202542,联系人:王工。
建设单位:陕西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1960757 联系人:李工
评价机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环工学院102室 邮编:710055
联系电话:029-82202542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该工程;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促进地方经济;
(3)您认为当地现在的环境状况如何;
(4)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本项目环保措施有哪些方面要求与建议;
(6)您是否赞成该工程建设;
(7)从环保角度考虑,您认为该工程建设中(含建成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②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