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治污减霾再出力 清理禁煤区售煤点

07.05.2015  21:48


为切实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县建设高污染燃煤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6号)要求,5月5日,高陵县环保局牵头联合高陵县工商局、鹿苑街办以及物资总公司对辖区内10家售煤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目前胡东售煤点已完全清理,林林售煤点剩余残留煤渣限期5月15日前完成清理,并要求其余8家售煤点按期限逐步完成清理工作,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对裸露在外的煤渣采取装袋、遮挡、覆盖等措施。

通过清理整治行动,群众反响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高陵县环保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禁燃区内不出现售煤点,努力改善高陵县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