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环保局“三个强化促进高陵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健康协调发展”

10.08.2015  11:29


高陵环保局“三个强化促进高陵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强化服务。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无停留”审批、办理事项“无停留”服务,工作效率立足“一个快”,为民服务做到“四个办理”,即:材料齐全立即办理、材料不全指导办理、涉民急事立即办理、应急事件快速办理。将《环评法》规定的审批时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登记表15个工作日,在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资料齐全、餐饮项目公示期满且无投诉的情况下,分别缩短审批时限为15个、10个、5个工作日。对重大项目上门服务,把审批工作前移到项目一线,及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大走访活动等方式,将项目前期审批、建设、验收、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程序及时告知服务对象,促使服务对象主动完善环保手续。同时,开通环保热线12369,受理群众诉求、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强化督查。不定期组织各类督查活动,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对各科室站存在的不足和漏洞立即督促整改并建立档案,对没有完成承担任务的、出现群众举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干部作风散漫,行政审批服务拖拉、推诿、扯皮、服务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