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法院:立足巡回审判 保护青山绿水

21.04.2015  11:04
        陕西法院网讯    为严厉打击破坏林木及自然环境的刑事犯罪行为,4月16日,麟游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县招贤镇政府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件。这是继去年11月在县崔木镇公开审理闫某某失火毁林一案后又一次在案发地巡回审判的林业犯罪案件。

        麟游县位于渭北旱塬沟壑区,凭借天然优势,林业资源丰富,被誉为宝鸡地区的后花园,夏季更是宝鸡周边地区群众纳凉避暑的好去处。但是近年来,随着木材资源的升值及部分群众护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滥伐、盗伐林木的案件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威胁了林业资源的安全,破坏了自然环境。

        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县法院决定对此案件在案发地就地审理。庭审期间,现场向旁听群众发放附有滥伐林木罪名相关法律规定的征询意见表,听取群众意见,扩大法治效果。当天,有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庭审,部分群众表示,通过旁听,使他们在思想深处受到了一次法律洗礼,以后再也不敢滥伐林木了。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