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开放式”流转作业

29.09.2014  18:33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律师接待、信息查询等职能,着眼未来发展需要,建成多功能“开放式”案件管理中心。

开放式”流转作业是指: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上岗;设立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律师接待3个“窗口”岗位;设置涉案款物工作柜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室。通过提供规范、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全程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广受好评。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案件受理到办结均实现了“网上”全程运行,对每个办案环节和流程,都设置了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不仅程序公开透明,而且通过各办案环节和审批层级之间的快速流转,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截止目前,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已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各类案件36件,扫描各类外来文书54份,出具法律文书30份,接受法律咨询、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流程查询等“检务公开”事项38人次,落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4件次,接待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21人次,通过案管办律师约见办案人3次。

(作者: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赵国栋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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