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18种不诚信将上“黑名单” 上榜后考公务员受限
家政公司为用户办了保洁卡,没用几次公司就失联了;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个人制造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产品;公职人员招录(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中作弊、拖欠银行贷款……陕西法人、自然人如果有这些失信行为将有可能上信用“黑名单”,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自然人上黑名单考公务员受限
近期,我省出台《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范围以及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办法规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福利或社会保险费,参与非法集资、合同欺诈、预收资金逃逸或违规使用等18种情形之一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将被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无证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在公职人员招录(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等,存在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等18种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也将被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
法人及其他组织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在获得荣誉、政策扶持、政府资金支持、进口关税配额、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新增项目和用地审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受让收费公路权益等方面受到限制。自然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在获得荣誉、注册新公司、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政府资金支持、评审专家聘请等方面受到限制。
45个省级部门接入信用平台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全省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联合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自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产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用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黑名单”信息共享。
信用平台将可以公开的信用信息转发至“信用陕西”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如果您发现陕西省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失信行为,还可以通过该网站失信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截至上周末,已有45个省级部门接入信用平台,其中35个部门报送了信息,全省51万多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1350万条,其他法人和组织信用信息57万条、自然人信用信息96万条,信息内容涵盖登录注册、资质认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行业黑名单等。
将建立红名单,激励守信者
市、县两级部门已从3月份开始陆续接入信用平台。依据各单位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部门间联动相应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偷逃骗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盗版侵权、拖欠工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查控,实现对企业的多部门联动监管。
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细化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的范围和联合惩戒措施,于今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随后还将研究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制度规范,力争年内出台。建立信用黑红名单制度,强化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