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
09.11.2014 20:29
本文来源: 古汉台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和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
《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和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加快秦农银行组建步伐,充分发挥秦农银行金融资源整合平台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同时还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 科技 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农业企业上市引导基金、农业产业并购基金。探索组建服务“三农”的金 融租赁公司。鼓励发展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开展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支农正向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接 入征信系统。
创新农村信贷服务产品,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农(林)业生产周期和农(林)业经济特点,灵活确定授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满足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依托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产业链信贷创新产品。推动农(林)业龙头企业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产品融资。支持银行机 构与大型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密切合作,开展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加强信贷资金与政府扶贫资金有机结合,通过“银行+政府+农户”模式,助力农村贫困户脱贫 致富。
本文来源: 古汉台
09.11.2014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