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城管专项整治人行道违停 一小时50余辆车被贴“黄条”
14.05.2015 11:46
本文来源: 古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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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对违停车辆拍照 记者 窦翊明 摄
5月13日,碑林区城管执法局二中队对辖区南大街、粉巷、南广济街等重点路段,机动车在人行道违停现象进行专项整治,短短一小时内,50余辆违停车辆被贴“黄条”。
13日上午9时许,在朱雀门内的雷德曼酒店门前人行道沿上,八九辆机动车停在两侧,有一辆还压占了盲道,过往行人只能在车缝隙中艰难穿行。见到执法人员到来,一名车主迅速从酒店前台出来驾车离开。执法人员对所有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后,通过粘贴“黄条”的方式告知车主或当事人来中队接受相关处理。
碑林区城管执法局二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广济街和粉巷等几个重点路段上的人行道车辆违停现象是群众近来投诉最多的问题,也是中队自“百日行动”启动以来专项整治内容中的重点。13日,中队10余名执法人员全部上街进行集中整治,截至当日上午10时许,辖区几个重要路段的人行道上,共有50余辆违停车辆因违停被贴“黄条”。
碑林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城管执法人员贴上“黄条”后,车主或当事人应按照“黄条”上的提示,3日内到指定城管执法中队接受处理。如果车主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以内,向碑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15日内不履行法定义务,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城管执法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截至目前,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已向法院移交了200多起案件,近20名当事人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已经自觉履行了义务。在此,碑林城管提醒广大车主:不要随意在人行道停车,一旦违停,也一定要进行及时处置,及时到指定城管执法中队进行处理,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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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015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