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22日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国务院第七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管行为,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建设行业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教育 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认真组织监督人员学习贯彻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监督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二是组织监督人员学习《监督规定》和《监督规程》,进一步增强法规意识,明确监督工作要求。教育监督人员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三是加大对监督人员的培训,组织监督知识、检查技能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专家授课、现场交流等方式,帮助监督人员掌握现场监督的内容、程序、重点及问题隐患的处理解决方法,提高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增强安全监督工作实效。
健全机制 保障安全监督水平提升
按照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健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细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的程序、内容、标准、方法、范围和重点等相关内容,明确监督人员岗位职责,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配备监督工作需要的监督仪器、设备、工具,改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享,提升施工安全监督信息化水平;四是实施量化监督工作,做到监督数据可信可靠,监督档案完整齐全,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五是实施差别化监督,对发生过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调整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加大整治力度;六是建立与本地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督队伍,配备能力素质强的监督人员,确保完成好监管工作任务。
强化考核 促进安全监督责任落实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规定》,省、市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市、县(区)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不断提升监督机构业务水平和监督人员能力素质,确保安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一是严格对监督机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人员设备配备是否与本地区工程规模相适应,是否具备相应的监督能力水平等机构建设情况;考核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省级有关规定情况;考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及监督档案建立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在全省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严格对监督人员的考核,主要考核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情况;考核所监督的项目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和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要限期培训教育,重新考核不合格的要调离监督岗位。对执行法律法规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规定》进行处理。(张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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