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男子改签他人火车票 乘车时被查获拘5天

08.11.2016  07:36

  男子捡到他人身份证,将身份证名下的火车票取出改签,不料乘车时被查获,不仅耽误了行程,还被行政拘留5天。

  11月6日,渭南的张先生接到手机短信提醒,他在网上订的火车票被取出并改签了。怀疑身份证被盗用,张先生立即报警。

  经调查,张先生原订的数日后前往北京方向的卧铺车票被改签成当日前往无锡的硬座车票。由于该次列车已从西安站发车,民警联系列车乘警请求协助查找。乘警根据乘车信息在车厢内找到程某,程某当场承认捡拾他人身份证并改签火车票一事。

  程某交代,他是陕西洋县人,当天到西安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前往无锡找工作,在火车站附近捡到张先生的身份证。由于程某的身份证丢失无法购票,且张先生的年龄样貌与自己有些相似,程某就在自动取票机上用张先生的身份证买票,没想到取出一张前往北京的卧铺车票,程某遂把车票改签成当日前往无锡的硬座车票。

  在民警调解下,程某交还了张先生的身份证和购票费用,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行政拘留5天。 华商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胡珂 杨晓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