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男子为留住女友伪造30万元假存单被判刑

20.09.2014  17:12

因无力偿还欠女友的借款,伪造了一张大额银行存单交给女友,假装了一回“大款”,然而女友取钱时却被银行识破被抓。

9月12日,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伪造金融票证案,被告人刘刚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刘刚现年29岁,2010年其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因故与妻子离婚后,认识了同样单身的李丽,二人开始同居。在此期间,刘刚向 李丽书写了10万元的借条一张。后来,李丽发现刘刚不务正业,起念与刘刚分手,并多次向刘刚讨要借款,并声称要与刘刚分手。2014年4月底,无力还债的刘刚为了留住李丽,花费700元通过办理假证的渠道伪造了一张农业银行的定期储蓄存单一张,户名为刘博,金额为30万元。刘 刚将该伪造存单交给李丽后,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去银行取钱。5月15日下午,李丽趁刘刚出门娱乐之时,携带存单和刘刚的身份证到本市一农业银行办理转存业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存单真伪并报了警。后在李丽指认下, 公安民警在刘刚租住处将刘刚抓获。 在法庭上,刘刚如实供述了其所犯罪行并表示认罪伏法,当审判人员问到其伪造存单动机时,刘刚称其只想留住女友,对后果没考虑太多,以致犯下大错,现在后悔 不已。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刚故意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此次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故法院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作出了上述判决。(本 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华商播报记者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