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筹集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22.06.2016 17:07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今年,国家调整了“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支持政策,责任主体由中央变成地方,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按照中省有关工作部署,西安市超前安排部署,积极主动担责,加大市级财政资金筹措力度,2016年市级财政落实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取消区县财政配套要求,专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目前,第一批专项资金2000万元已下达,安排临潼、灞桥、户县、长安、周至、蓝田等6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46处,解决和改善11.27万人饮水问题;第二批专项资金3000万元近期即将下达。(供水处)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2.06.20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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