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盒比韩国高1万!进口抗癌药售价为何那么高?
李克强总理最近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这个问题,总理已经敦促过多次了。
那么就有人问:进口的抗癌药的售价,到底为何那么高?
这里,且以格列卫和易瑞沙为例,作一些分析探讨。
格列卫,又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是一种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救命药,也能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患者。格列卫治疗白血病患者,有人用上海话来解释,叫做“格粒药能保卫白血病癌患者的性命”。
格列卫是由瑞士一家名叫诺华制药公司生产的。不过,经瑞士诺华公司和世界各国“共济会团体”的商量,格列卫在各国的售价是大不相同的。格列卫在中国内地每盒的售价为23000—25800元,而在中国香港售价每盒合人民币17000—19000元,格列卫在日本也属于价格较为昂贵的抗癌药物,每盒售价约合16440元人民币,但在美国售价约合人民币13600元。澳大利亚的主流药店也出售由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因该药属于处方药,因此售价每盒约合人民币10616元。韩国是格列卫售价最低的国家,每盒的零售价为9720元。
可见,在世界各国出售的瑞士诺华格列卫中,中国的售价最高,每盒比韩国高出1万多元。一粒格列卫和一粒阿司匹林相比,是阿司匹林价格的1600倍。
另一种治疗肺癌的特效药易瑞沙,售价也有类似情况。80岁以上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者肺癌转移的病人,都有可能服用易瑞沙。但吃药之前,先要做一个基因测试,看看患者的基因是否适合,大约有51.4%的亚裔晚期肺腺癌患者能服易瑞沙。这样,它就能为他们带来新的生命曙光。在治疗一月后,大多数患者的肿瘤会变小,小部分患者在治疗后四个月后病情也可以缓解。易瑞沙帮助他们的中位生存期从原来的一年左右,一下提高到两年半至三年。
易瑞沙的生产技术、工艺和销售都被英国拜耳公司所垄断。易瑞沙在各国的售价也各不相同。英国生产的易瑞沙16500元人民币一盒,美国销售价格是3000人民币一盒,而印度版的易瑞沙只有200元人民币一盒。有的肺癌病人说,这简直是烧钞票来买寿命。这话可一点不假。
格列卫、易瑞沙的售价为何那么高?瑞士和英国制药公司的老板回答说,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这是专利。啥叫专利?就是发明和生产格列卫的科研机构和公司付出的本钱,要通过销售收回成本。我你要吃我的药,你就要出大价钱来买。
外国公司老板又说,一款抗癌药,临床实验费用达十几亿美元,格列卫、易瑞沙是属于专利产品,在专利到期之前,其药品的价格是处于垄断地位的。诺华制药公司、英国拜耳公司和各国的经销商们在癌症患者面前,体现了一种“共济会的团结”。根据各国的不同的市场需求,共同分割高额的利润,制订了不同的销售价格。
其实,格列卫和易瑞沙的研发成本,并没有他们所说的10亿美元那么高昂。据悉,药物的真正研发成本平均在1亿美元之下。开始,诺华制药公司对格列卫并没有显示出巨大的热情,直到格列卫的发明者Druke博士做了一期临床试验,反应率为100%。诺华公司才亢奋起来,他们发现了一棵摇钱树。而Druke博士本人,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好处。
看来,药物价格并不由其研发成本所决定。相反,是由它们在治疗疾病中的价值决定的,是按照物以稀为贵的原则来决定的。你求之不得,我就是这个价钱,买不买,听便。诺华公司和英国拜耳公司发现了这两种药可以赚大钱,以高于价值的许多倍的价格出售药品,因此大发其财。
实际上,格列卫、易瑞沙问世多年以来,其研发成本已数十倍地收回了,制药公司已赚得满盆满钵。尽管韩国的格列卫的售价是全世界最低的,但韩国市民团体依然不断呼吁诺华公司下调药价:“格列卫价格被认定为高于正常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健康保险的裁定,所以必须下调。”但是,高额利润这只老虎放出笼子之后,是很难把它收回去的。制药公司不是人道主义机构,不是慈善机关,唯利是图是其本性。在专利到期和仿制品出来之前,要想请这些外国药商大发慈悲,似不大可能。
马克思认为,需求决定市场价格。他指出:“说到供给和需求,那末供给等于某种商品的卖者或者生产者的总和,需求等于同一种商品的买者或消费者(包括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的总和。而且,这两种总和是作为两个统一体,两半个集合力量来互相发生作用的。”他还指出:“同一商品在不同时期有两个不同的‘自然价格’时,供求在每个场合都能够互相一致,并且必须互相一致,以便商品在两个场合都按照它的‘自然价格’出手。”马克思似乎洞察了今天诺华公司和英国拜耳公司的情况,在自然价格四字上打上了引号。
抗癌药目前是需求大于供给。近十几年来,白血病和肺癌在各国的发病率不断提升,中国也是如此。根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中国每年新发肺癌病例高达60万,相当于几乎平均每分钟就有1人被诊断为肺癌。现在,肺癌已成为中国第一癌症死因。这样一来,对易瑞沙的需求量激增,许多病人卖掉了房子来卖药。
这对英国拜尔公司来说,那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中国肺癌患者的市场需求是无比广阔的,西方的制药公司于是奇货可居,垄断价格,居高不下,是一点也不足为奇的事。
那么,格列卫和易瑞沙的超额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马克思又告诉我们:“超额利润还能在下列情况下产生除了出来:某些生产部门不把它们的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不把它们的利润化为平均利润。”需求增加,供不应求,造成价格虚高;但是,价格虚高,许多肺癌患者吃不起易瑞沙,只好等待死神的到来。而只要公司“不把它们的利润化为平均利润”,结果就获得了巨大的超额利润。
那么,为什么同样一种药品,在不同的国家,可以按照不同的价格出售?
这典型地说明:这些进口药的销售价格的弹性空间很大,“虚伪的兄弟”们之间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的余地。除上述专利的因素外,各国的售价不一,格列卫在美国的销售价格比中国便宜接近一半,说明还有种种非专利因素在内。据猜测,中间一定有“第三者”插手。
病人的求生欲望与求治要求,使癌症病人成为某些人手里的一块“唐僧肉”。关税、中间商,还有医院和医生,都乘机向病人咬一口。比如,中国进口药品都有一个进口关税,关税一般为5-8个百分点,药品销售如果进入医院,还要加上15个百分点。医院靠卖药赚钱,两者相加,占了定价的四分之一以上。大家都来咬一口,使痛苦不堪的癌症患者雪上加霜。
在英、日等国,药品卖得虽贵,但他们有政府出钱补贴,私人保险、政府救助、老百姓医保……在多重分担之后,最后才是民众自掏部分。现在我国凸显的问题是:救命“贵药”大多沦为自费药范畴,只能百姓自掏腰包。因此,在药品的国际垄断价格没有打破前,我们能不能想点办法,出台相关的政策,如大幅度降低关税、大幅度降低经销商和医院的盈利,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成本,或者允许这些药的费用纳入医保,让更多的癌症患者能吃得起这些药,延长和挽救他们的生命。——好在,进口抗癌药零关税的新政,已经开始实施了。
我们还要看到,专利到期是药企面临的另一项挑战,典型案例是世界最畅销药物立普妥。它在美国专利权到期之后,廉价的代替品随处可见。数据显示,一般一个药物的专利保护期结束,该药为公司带来的销售收入将暴跌至20%以下。因此,在专利权到期之前,我们要设法打破国际的垄断,赶紧把国产抗癌药研发出来,疗效可靠,价格亲民。
据悉,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日期为1993年4月2日,中国的法律规定专利期20年期满。这意味着,国内的仿制药企在2013年4月1日过后,就可以合法生产格列卫了。有消息说,治疗肺癌的抗癌药,我国贝达药业的凯美纳现已投入临床,成为继美、英之后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靶向抗癌药的第三个国家,药学和医学界院士专家们评价凯美纳比同类进口药“药效和安全性更好,价格更低”。
2013年后,中国国内正大天晴和豪森药业的仿制药上市。但是,正大天晴的格列卫定价4200元一盒,豪森制药的格列卫定价3800元一盒,价格仍远高于印度每盒200元的格列卫。这说明我国现有的单独定价权,对已过专利期的药品定价机制不合理,应当设法把它们的药价大幅度地降下来。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