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频施家暴 妻子诉离获准

26.03.2015  15:58
        陕西法院网  法院调解和好的一对夫妻,本应和睦相处,然而丈夫又对妻子多次施以家暴,妻子忍无可忍,时隔1年多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15年3月24日,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了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就小孩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2005年,刚满18岁的李玲认识了樊涛,经过几个月时间相处,两人举行了婚礼,由于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两人直到4年后才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不久,李玲发现樊涛不务正业,还染有赌博恶习,家里的主要开支都靠樊涛父母支付。随着两个儿子的出生,李玲和樊涛经常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不仅如此,樊涛还对李玲拳脚相向,使得李玲常常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樊涛和李玲的家人、亲戚多次对樊涛进行劝说,但樊涛就是屡教不改。更让李玲无法容忍的是,樊涛竟然对李玲的自由加以限制,不让李玲和同学、朋友来往。

        2013年11月,李玲在对婚姻失去信心、对樊涛失望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双方家人的劝说调解下,樊涛信誓旦旦以后会好好对待李玲,加之李玲不忍心离开两个年幼的孩子,于是撤回了离婚起诉书。

        李玲本来想樊涛可以改过自新,可是他故态重萌,两人依旧争吵不断,今年2月份,当李玲外出打工时,樊涛突然追到李玲打工的地方,对李玲施以暴力,导致李玲半个月不能下床行动。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李玲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约谈,得知本案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相识数月便草率结婚,夫妻感情基础薄弱,以致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且樊涛存在家庭暴力,时常在双方争吵时多次对李玲进行殴打,加之上次起诉离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未见好转,难以共同生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但是李玲坚决要求离婚、可樊涛却坚决不离,鉴于他们俩的情况,法官考虑到两个年幼孩子以后的成长,又与李玲、樊涛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协议离婚,但是樊涛还是不同意离婚。在开庭过程中,法官再次对他俩进行调解,法官对樊涛从子女身心健康、妻子的正常生活等方面入手,经过反复耐心的开导,樊涛承认了其对妻子实施家暴的事实,也明白再也无法挽留妻子,终于同意协议离婚,至此,九年的夫妻和平分手,一桩不幸的婚姻也就此画上句号。(文中人物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