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以制度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4月21日下午,省委书记娄勤俭与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座谈,听取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意见建议。会议精神立即在我市引起各级党员干部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表示,习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述,对干部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是一种鼓励,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为约束干部行为,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放开手脚履职尽责提供了规范依据。
亲身参加座谈会后,莲湖区区委书记洪增林倍感振奋,他表示,建立容错机制,给长期在改革发展一线,面临复杂矛盾问题的干部给予了鼓励,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了莲湖区争当全市追赶超越排头兵的热情。
洪增林说:”习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论述,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解除了后顾之忧。我理解,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真正使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为。”他说,锐意进取的干部受到保护,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创造性。他认为,要容错就要做到区分“敢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有所容有所不容,明确容错的范围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二是符合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的;三是在推进改革中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四四经过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程序的;五是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六是对改革创新为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无失职行为的。当然,建立容错机制,不是鼓励大家犯错,而是给那些长期冲在改革发展一线,面临负责问题的干部吃一粒勇于担当的“定心丸”。他说,在工作探索中,区委班子对出现错误的干部,在容错上重点是抓好三个关键环节,第一,对错误的甄别,做到定性准、公正客观;第二,对错误的研判,做到发扬民主、广开言路;第三,对错误的处理,做到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坚决杜绝乱“戴帽子”、乱“贴标签”。为大家营造一个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把规则定在前面,保持制度刚性,营造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让上的干部更有热情、下的干部心服口服,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也将更加有利于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莲湖区委组织部杨治发言称,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之家,管理干部既要从严要求。规范与严谨,又要关心爱护、实事求是,从而在干部中创造一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基层有些干部想干事也能干成事,但又怕为工作犯错误,受追责。他说,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省市容错机制的规定,尽快制定出台莲湖区干部容错的实施细则,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通过建立权责清单,细化制度范围,鼓励和保护创新,真正为基层干事创业的干部铺路搭台,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鼓劲加油。
作为基层干部,土门街办党工委书记李英杰表示,强化激励、容错机制,树立良好导向,将极大地促进基层干部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李英杰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每天都要面对着城市治理,以及解决社会矛盾等问题,特别是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时,多多少少心里有所顾忌,有怕处置不当、怕得罪人、怕犯错误的心理。现在中央和省委提出要建立容错机制,就是给那些一心为了发展、方便群众、出于公心的干部鼓劲撑腰,让我们基层干部少了后顾之忧,大家才能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去干事,勇于担当,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