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陕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万元

23.10.2014  19:08

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7%,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0位。

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5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0位;同比名义增长10.7%,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13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

从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6639元,同比增长7.9%;经营净收入1752元,增长9%;财产净收入762元,增长16.2%;转移净收入2742元,增长17.6%。四大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15%、6%、23%。

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分城乡看,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39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4位;同比名义增长12.8%,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 平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6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看,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最快,达21.3%;转移净收 入增长19.6%;工资性收入增长11.7%;经营净收入增长8.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6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6位;同比名义增长9.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位居 全国第9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从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城镇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6.5%;经营净收入增长9.4%;财产净收入增长15.0%;转移净收入增长16.3%。

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增加

据悉,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主要因素:一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增加、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农民工人数增加及工价上涨等,多因素叠加促 进了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加。二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连涨”、离退休人员增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全面推广,报销医疗费增加及农村政策性生活补贴和惠农补 贴增长等,共同拉动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三是“营改增”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居民来自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收入 明显增加,带动经营净收入增长。四是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增加,农村居民转让承包土地租金收入及红利收入增加,带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的79.4%,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7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5%,较上半年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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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使居民衣着支出同比降2%

交通通信消费成城镇居民消费热点

西安 新闻 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唐妙华)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 陕西 调查总队获悉,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80元,同比增长9.2%,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5%。其中,汽车产业迅猛发展,交通通信消费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热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94元,同比增长12.7%。从消费支出构成看,呈现“七增一减”态势,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为21.3%,主 要得益于新合疗保险全面覆盖,居民用于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和医疗器具及药品支出增加明显。其他依次为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9.8%,食品烟酒支出增长14.6%,衣着支出增长14.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1.4%,居住支出增长9.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4.1%;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下降9.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18元,同比增长7.2%。消费支出呈现“六增两减”态势,其中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增长高达30.1%,在八大类消费增 幅中遥遥领先,主要源于汽车及电子信息产业迅猛发展,交通及通信工具的性能、款式不断推陈出新,交通通信消费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热点。其余依此为生活用 品及服务支出增长8.7%,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6.9%,居住支出增长6.0%,医疗保健支出增长6.5%,食品烟酒支出增长5.4%。由于居民家庭 供养的在校学生人数减少,陕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免试划片入学制度的落实,家庭择校费用支出减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下降2.1%;网购消费模式的快 速发展使居民衣着支出同比下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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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唐妙华) 城乡居民收入如何统计出来?新老口径统计出来的收入有啥差别?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表示,在陕西,统计城乡居民收入,是统一抽选了4600户城乡 居民家庭进行调查。现在城乡可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分配全貌,

据悉,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陕西统一抽选了4600户(全国16万 户)城乡居民家庭,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陕西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先后发布了2013年度、2014年一季度、2014年上半 年、2014年前三季度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体居民和分城、乡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

现在,新口径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收入总和,即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 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城乡可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不仅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 收入分配全貌,也可以用统一标准监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差距变化,更加准确地反映不同群体居民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情况。

由于指标和抽样方法的改变,新老口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是有所差别的。城镇居民的调查范围以前仅覆盖主城区常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不仅包括主城区,也包括 城中村住户,不论是承租户、农村外来打工户,还是单身合租户,无论住户成员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都是城镇范围的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更广,因此新口径城镇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与同期老口径数据相比偏低。

而农村居民以往季度只发布人均现金收入,不含实物收入,其中农业生产费用支出和财产性、转移性支出并未扣减,新口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是现金收入加上实物收入,但是要扣除经营费用支出和财产性、转移性支出,因此,新口径与老口径数据相比也偏低。

总之,新口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内涵是一致的,可比的。新口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同期老口径城乡居民综合收入水平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