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分类保障工作惠及1110名困境儿童 “三无”人员供养金提高到800元

18.02.2016  15:47

  我省民政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加快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截止2015年底,全省已有7个国家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和12个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省民政厅在兴平试点开展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惠及了1110名18岁以下的事实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

 

  截止2015年底,全省有各类儿童福利机构16家,福利机构养育2247名儿童,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残儿童10766名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高于全国600元的平均水平,全年下拨补助资金1.03亿元。

  目前陕西共有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人员(简称“三无”人员)11341人,其中集中供养3942人,散居7401人。民政厅联合财政厅下发通知,将集中供养金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了800元,全年累计下拨补助资金3050万元。2015年,陕西下拨中央财政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金6844万元,安排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563万元,省级跨省救助补助经费300万元,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