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食药专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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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会更安全
未央食药监局颁发该区第一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已于今年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有固定经营门店,但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实行许可制度管理,未经食药监管部门许可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从事经营行为,均属违法。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西安市食药监局在陕西省局的要求下迅速印制许可证,并于近日陆续向小餐饮发放。
日前,西安市未央区食药监局徐家湾所和徐家湾街办后勤主管人员,一起为徐家湾街办保洁公寓食堂颁发了未央区贯彻落实“三小条例”后的首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未央区正式启动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未央食药监局为做好过渡期小餐饮许可工作,尽快解决50平米以下小餐饮经营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将这一惠民便民举措落实到位,及时安排部署《小餐饮许可证》办理有关事宜。按照“职能延伸,侧重基层,属地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认真履行小经营许可管理职责,全力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该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写、《现场核查表》填写、现场核查主要事项、管理系统使用、档案装订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和现场示范,使工作人员熟知许可事项、许可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现场核查表》有关内容的填写,并熟练运用管理系统,提高基层监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先后组织辖区协管员以及辖区经营良好的50平米以下小餐饮经营户认真学习条例,熟悉申办流程,并及时下发《陕西省“三小”综合整治告知书》、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资料“温馨提示卡”,做到干部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群众明确知晓办事流程。
同时他们积极宣传,提高辖区群众知晓率。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耐心指导,一次性说清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如何进行申报等,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同时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工作,以保证新申办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能第一时间发放到经营户手里。(张亮 郭静 郭小云)
碑林食药监局做好小餐饮小作坊许可工作
碑林区食药监局为规范辖区小餐饮依法经营行为,加强小餐饮监督管理,维持正常的餐饮经营秩序,在辖区内扎实开展小餐饮许可工作。
首先第一时间制定印发通知,公开小餐饮、小作坊许可工作办事流程、工作台账、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簿等,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其次在“三小”条例和《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多次组织许可工作人员对相关条例和文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对小餐饮、小作坊办件项目的许可条件、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政策等了解透彻;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掌握在心。
在许可受理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细致办理,做到受理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确保小餐饮、小作坊许可受理审批工作规范、合法、便民、高效。努力畅通办事渠道,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严格按时限办理发放。
日前,碑林食药监局将该区第一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到西安市碑林区优悠好食小吃店手中。下一步,他们将按照“三小整治”工作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口,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辖区小餐饮持证率达100%,使辖区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要求。(张亮)
普法讲堂
小餐饮经营有哪些条件
读者周女士:我想开一家小的凉皮肉夹馍店,以前也开过,说实话当时没办手续,现在听说有法律要求必须办手续,我想问问办个这样的小餐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向哪个部门申请开办?
答:(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三)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四)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五)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净化、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六)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从事小餐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五)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六)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张亮)
宝鸡查获十余箱过期食品药品
藏匿过境货车内食药部门已销毁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联合宝鸡公安渭滨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深挖细查,妥善处理了一起外省货车运输待销毁的过期食品药品事件,预防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月17日,接公安渭滨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的通报,太平庄治安检查站在检查过往货车时,发现一辆外省箱式货车车厢内有10余纸箱过期药品及过期食品,请求联合调查。案情就是命令,渭滨区食药稽查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联合执法。
经查,该货车驾驶员孙某系甘肃省两当县人,自称为两当县某药品超市负责人,来宝鸡进货,其车内携带的为待销毁的两当县某超市的过期食品及某医药超市的过期药品。由于个人疏忽,将待销毁的过期药品、食品随车携带,直至被太平庄治安检查站查获。孙某的陈述疑点很多,为避免过期食品药品再次流入市场,经联合执法组慎重研究,决定将车辆暂时就地留置于检查站内,并要求孙某提供相关手续。
次日下午,孙某向联合执法组提供了其所述的超市、医药超市《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超市的书面证明及两当县食药监局公函,证明了孙某随车携带的确为待销毁的过期药品及食品。
为了确保过期药品、食品不脱离监管,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联合执法组与孙某共同前往宝鸡市长寿沟垃圾处理厂对十余箱过期药品及食品进行了填埋销毁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正常的食品药品经营秩序。 (张亮 尹博)
榆林食药监局“亮剑”综合整治食药安全
榆林市食药监局从4月起至 2017年 3月 31日 ,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四品一械”)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亮剑行动”。
这次“亮剑行动”由该市食药监局统一组织、协调,分四阶段进行,分别为春季“春雷行动”;夏季“利刃行动”;秋季“秋风行动”和冬季“尖锋行动”。“亮剑行动”涉及“四品一械”共28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当前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敏感问题及陕西省局安排的重点任务。通过综合开展“四品一械”领域专项整治,使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突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张亮 贾小海)
宝鸡今年要抽检食品3568批次
近日,宝鸡市对2016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市级食品抽检品种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保健食品等12大类120多个品种,同时对节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共抽检食品3568个批次。
为提高抽检针对性,食品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同时根据去年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开展跟踪抽检;检验项目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为主,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同时对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小作坊食品抽检实现全覆盖,在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食品抽检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公开食品抽检结果。(张亮 郭录平)
商洛“三小”整治稳步推进
为把“三小”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商洛市食安办按照全省的总体部署,成立“三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6000份公告张贴于镇办、村委会公告栏及主要街道。同时,还印制了5000本《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和2万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折页分发到基层监管人员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手中,让其学法、懂法、守法。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全面许可阶段。 (张亮)
潼关食药监发放首张新《食品经营许可证》
日前,潼关县食药监局局长汤振华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向潼关县北环路十字迈德思客快餐店颁发了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今年3月1日实施“两证合一”以来该县依法许可并发放的第一张“新证”。这标志着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正式在该县实现“两证合一”,“新证”在该县全面启用。
新《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证书公示内容也更加丰富,并增加防伪二维码扫描功能。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将同时停止发放,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可继续使用,待有效期截止后统一换发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张亮 陈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