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遇“最高检工作人员”被骗18万元

06.02.2015  03:57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陈思存 高菊)刑满释放人员田某偶遇越级上访的安康村民谢某,谎称自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可以为其在最高检立案,累计骗取谢某18万余元。1月31日,嫌疑人田某被安康汉滨警方在北京抓获。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办案民警介绍,2014年11月4日,汉

滨分局双溪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得知,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汉滨区新坝镇村民谢某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越级上访时,遇到一名自称最高检工作人员的男子。该男子以能帮其在最高检立案为由,先后40余次向谢某索要交通费、招待费、通信费等费用18万余元,随后向其提供最高检立案通知书一份。民警意识到谢某可能被骗,随后汉滨分局指令刑警大队开展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多方面展开调查,发现自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谢某分40余次向自称最高检工作人员的男子汇款18万余元,而账户户主为河北省保定市无业人员范某。经查证,范某并非本案犯罪嫌疑人,其身份证2012年遗失过,而该银行卡为犯罪嫌疑人专用卡。

  2015年1月28日,安康民警再赴北京开展工作,经过多方走访最终确定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31日,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安康汉滨警方在北京市成功将田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曾冒充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诈骗他人现金3600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口冒充最高检工作人员诈骗上访人员。

  目前,田某已被拘留,案件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