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遭虐待 丈人获刑五年

15.01.2015  16:41
        陕西法院网讯    上门女婿多次遭丈人辱骂、殴打、体罚,终不堪忍受身体摧残和精神折磨而服毒死亡。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虐待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念林有期徒刑5年。

        2014年1月10日,邓天(化名)与周念林的女儿结婚,做了周家的上门女婿。在平时的生产、生活及家庭事务中,周念林以父亲的身份优势,长期对邓天施行粗暴、野蛮的辱骂、殴打及体罚。周念林经常故意安排邓天干重活、累活,而且邓天打工所挣工资均被周念林没收,同时,周念林还迫使邓天每天写日记,记录当天劳动情况。案发前一月,周念林强行干涉邓天夫妻二人生活,令邓天与妻子分居,要求邓天单独住在其家二楼。

        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邓天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周念林得知此事后,便用家中柴油机上的三角皮带抽打邓天。次日清晨,周念林妻子发现邓天躺在二楼客厅不省人事,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时,邓天已死亡。案发后,经尸检发现,邓天身体上有被打后遗留的新旧伤痕达15处之多。经鉴定:邓天系有机磷农药氧化乐果中毒死亡。本案在侦查期间,经相关组织调解,周念林已补偿了被害人的亲属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念林对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经常性、连续性的多次辱骂、殴打、体罚,对被害人邓天身体摧残和精神折磨,其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邓天不堪忍受而服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