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上门女婿遭虐待 年迈老丈人领刑罚

20.01.2015  12:11
  上门女婿多次遭父亲辱骂、殴打、体罚,终不堪忍受身体摧残和精神折磨而服毒死亡。近日,陕西洋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虐待案,被告人周某某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害人邓某原系被告人周某家的上门女婿,周某在平时的生产、生活及家庭事务中,以父亲的身份优势,长期对被害人邓某施行粗暴、野蛮的辱骂、殴打及体罚。周某经常故意安排被害人干重活、累活,被害人打工所挣工资均被没收,且迫使邓某每天写日记,记录当天劳动情况。案发前一月,被告人干涉被害人夫妻生活,令被害人与妻子分居,迫使被害人单独住在其家二楼。

  2014年6月某日晚,被害人邓某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后被告人周某用家中柴油机上的三角皮带在被害人的身上抽打。次日清晨,周某妻子发现被害人躺在二楼客厅,即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赴现场,经诊断被害人已死亡。案发后,经尸检发现,被害人身体上有被打后遗留的新旧伤痕达15处之多。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死者邓某系有机磷农药氧化乐果中毒死亡。本案在侦查期间,经相关组织调解,被告人周某已补偿了被害人的亲属经济损失。

  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对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经常性、连续性的多次辱骂、殴打、体罚,对被害人邓某身体摧残和精神折磨,其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邓某不堪忍受而服毒死亡。被告人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虐待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被告人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