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上项目不要只为了发展不顾环境
昨日上午,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在参加渭南代表团审议时说,要从发展的战略上控制关中地区能源消耗总量。
“上项目不要只为了发展不顾环境。”李晓东在提到计划报告时说,一定要加强关中地区的治霾力度,感觉有些重点项目,还是结构不够优化,要对重点项目有所选择,要从发展的战略上控制关中地区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污染的产生。
在提到对渭南发展的建议时,李晓东说,把渭南搞得风景如画,可能比搞化工厂、电厂更利于子孙后代。
“都说位置决定大脑,我就是坐在普通公民的位置上谈。”李晓东表示,如果空气质量很差,大家只会想着怎么逃离,而且逃离的时候一定会带着财产,老板就会把产业带走,“这是多大的流失啊!还要搞煤、电、化工?这要搞到何年何月?”他提醒大家,要注意最近有一个信息,对党政干部考核指标环境的权重要高于GDP,我们的发展阶段该把家园建设好,无论是河流治理、做好绿化,还是改善空气质量。
女童若完成义务教育 建议奖励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专题讨论昨天举行,围绕“着力破解百姓不富的问题,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政协委员们各抒己见。
政协委员方兰说,她在调研中发现,如今贫困子弟的上升空间越来越小,农村孩子考入名校的几率也越来越小,教育的优势资源向城市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许多农村地区,女孩早早就辍学打工了,上学无用论也深植于部分农村父母的观念里。
“可是我们要想想,如果她得到了良好的教育,那么她可以培养出优秀的、素质高的子女,那么我们下一代的整体素质都会提高。”方兰建议,对女童完成9年或者12年义务教育的家庭给予补贴。
政协委员齐峰说,农业企业要想做长久、做强做大,就必须先让农民富起来,只有农民富起来了,农民才有信心和决心跟着企业走,这样就能形成企业和农民的真正良好关系,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而要想让农民先富起来,就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放开供暖市场 解决“碰口费”问题
在省两会上,有代表建议,放开供暖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碰口费”难题。
每到供暖季,“碰口费”就像是打在暖气管道上的一个结,阻隔在热力公司和小区之间。西安立丰企业集团董事长颜明已连续3年呼吁彻底取消供热管网建设费(“碰口费”),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在今年省两会上,他再次针对“碰口费”提出建议。
颜明说,2016年,由他领衔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市人大成立调查委员会对西安市(2013)52号、(2014)52号文规定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议案》,被列为该次会议1号议案。针对此议案,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组织相关法律专家、业界人士和委员们一起研讨,最终认定,市政发(2013)52号、(2014)52号文不再适用。
但“碰口费”问题并没有解决,目前西安城区的市政供热企业仍在以工程款形式收取“碰口费”,且实际收费在80到150元/平方米。即便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获得的“七通一平”净地、全额缴纳了包含供热公网建设费的城建配套费,也必须缴纳“碰口费”,否则不予供暖。
他认为,“碰口费”的不合理之处在于,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属于政府的社会职能范畴,通过行政手段转嫁给消费者不合理。二是省市物价局文件均明文禁止收取“碰口费”,但在实际中供热企业拒不执行,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缺位。三是公共产品向社会资本开放需遵照市场经济“三公”规则(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垄断、腐败、社会资源低效运转、投资环境恶化的负面影响。
为此,颜明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由省政府敦促各市人民政府发文,专项落实省政府取消“碰口费”政策要求;二是物价部门、市政供热管理部门联合牵头,专项治理违规收取“碰口费”;三是进一步破除垄断、开放市政供热市场,用市场竞争的手段倒逼供热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颜明还建议在政府文件中明确,鼓励建设项目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自建供热中心;鼓励创新,对新型、节能、环保的供热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和奖励;在供热区块划分中明确允许多供热企业对同一区域同时提供服务,给予建设项目选择权。
开发商呼吁加快成立业委会
这份提案获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
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王发友,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去年两会时他提交了《关于加快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的提案。
记者日前获悉,这份提案获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在政协闭幕会上将会宣布。
“有的物业公司开发商还要贴钱”
王发友表示,之所以提交这份提案,是因为他注意到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常常会因一点点小事,比如一些小维修或者电梯故障等原因而闹对立。“如果成立了业委会,就会公平对待处理这件事。而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考虑,有的物业公司挣不下钱还要贴钱,如果是业委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开发商也不需要再贴这笔钱。所以我赞同成立业委会,这样也可以促进物业公司进一步市场化,提升竞争力。”
“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及收益等问题大量出现,水电暖收费争议不断,物业企业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时有发生。”在提案中,王发友建议在加强对现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同时,尽快组建成立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切实维护业主的权益。“以西安市为例,物业管理工作从1993年起步,发展至今已20多年,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业主自治的状况严重滞后。目前全市仅有10%的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部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处于运作不规范状态。”
他认为,业主对物业不满意,看起来是小问题,比如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缺乏对环境卫生的及时清理和保洁等等。但正是这些小事情的不规范,直接影响到小区的居住稳定,甚至社会的和谐。所以对物业服务的监督,需要小区业主、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的共同努力。如何更好地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不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调解物业纠纷
在提案中,他还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调解物业纠纷。物业管理是一项面面都要俱到的工作,针对重大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置,政府要建立物业纠纷调解的专门机构,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中心,专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重大投诉纠纷。
2016年11月24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批准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华商报从2016年11月25日起开始推出系列跨年度报道“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活动,征集了150多个有意愿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同时征集公益律师和小区进行对接,帮助成立业委会。目前,多个小区申请筹建业主大会的工作都有了推进。
王发友提醒正在筹建业主大会的小区,业委会人选问题非常重要,希望一定要选出“正心、正面、正能量”、能为大家利益着想又有能力、有时间为大家服务的业委会成员才能真正起到业委会的作用。所以业主推选业委会成员时一定要谨慎对待手中的选票,否则有可能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业主。 华商报记者 杜鹃 毛蜜娜 张莉 马虎振
编辑:贾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