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

15.08.2022  09:21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陕西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等地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民生改善、环境整治和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

  2008年,财政部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本地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修复、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化解民生政策欠账。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根据中央对陕西考核情况,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地区,根据中央扣减资金情况,相应扣减相关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对于考核结果优秀地区,根据中央奖励情况,对相关市县进行奖励,逐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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