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教育局出台了《榆林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考工作出现新举措。
—— 招生计划有了新变化。 2015年起,该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陕西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不再招收自主保送生。
2014年被列为定向招生的学校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县内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达到2所的县区,再新增1所学校参与定向招生,每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定向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研究分配到薄弱初中。
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市第十中学划片面向县区和榆林八中、榆林十一中招收定向生。三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
——阅卷工作有了新举措。 2015年,全市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成绩信息以“总分+单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的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具备毕业要求。
——录取工作呈现新特点。 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中考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在符合上一条原则的前提下,按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定向生录取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榆林市初中学籍二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连续在毕业学校初二、初三就读的学生);在相关学校统招分数线下,按定向计划和志愿、分数依次录取。所下延的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
全市按县区学校招生方案和考生志愿、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的方式,通过网上完成录取工作,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及榆林高新中学。第二批次: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
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先按规定比例完成统招计划录取,随后按定向计划完成定向生录取。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参加第二、三批次录取的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一次性按计划完成录取工作。体育(艺术)实验班录取与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该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同时,该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2015年中考时间为6月27 -28日。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四科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余四科为两卷制。
(责任编辑:徐绒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