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鞭炮 保卫蓝天” 行动倡议书

27.01.2017  05:40

全体市民朋友们:


雄鸡唱新春,环保过大年!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随之来临。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6〕8号)精神,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西安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自觉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销售时间自2017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廿一)起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燃放时间自2017年1月27日(农历腊月三十)起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我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广大市民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城市管理中,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沿街商户节后开门营业,不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不放“开门炮”,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五、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在贯彻政府通告中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来源: 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