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俄罗斯失足女车震时遭歹徒捅死

09.12.2014  17:45

  珠海市中级法院8日对媒体通报一起刚刚被宣判的抢劫杀人案件:两名被告人在酒店门前盯上一个与俄罗斯失足女商谈卖淫价格的事主乔某,他们一路跟踪,趁乔某在车上与失足女玩“车震”时持刀抢劫,其中被告人闫某持刀捅死了反抗中的乔某。

  事发5年之后两名抢劫犯才被抓获,珠海中院于本月5日做出一审宣判:判罚杀人男子闫某死刑,同伙女子王某获刑12年。

  据法院查明,2007年5月6日凌晨3时许,一直在珠海拱北街头寻找抢劫机会的闫某、王某在步步高酒店旁,看到乔某与俄罗斯籍失足女加德芝伊娃商谈性交易事宜,遂决定对乔某实施抢劫。后闫某看到失足女加德芝伊娃上了乔某的车离开,即与王某拦了一辆出租车尾随。

  乔某驾车来到吉大九洲花园大门附近的空地上,闫某与王某见状也在此下车,王某在一旁望风。闫某看到乔某从驾驶位置出来进入车后排座位后,即持刀冲过去,拉开车门实施抢劫,乔某当时立即反抗,闫某遂持刀朝乔某捅刺一刀。乔某从车内出来又与闫某对打,闫某再捅刺乔某数刀,直致乔某倒地不动。闫某随后从乔某的身上搜走一叠两千元人民币现金,又扯走乔某脖子上挂的一条白金项链。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乔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切胸部致主动脉根部及左心房破裂死亡。

  当晚被告人闫某、王某逃回深圳途中,闫某将抢劫的白金项链交给王某保管。次日二人逃回沈阳。王某其后通过前男友安某,将抢来的白金项链以人民币3万多元的价格卖给沈阳市中街某珠宝店,闫某分得赃款人民币2万元,剩下的现金由王某非法占有。

  2010年闫某因在武汉市伙同他人抢劫被抓,警方将闫某的DNA比对,发现其DNA与本案留在现场的太阳帽上提取的DNA一致,于是将其列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10月,闫某被押解回珠海审查。经审讯,闫某供述了伙同王某作案的犯罪事实。2014年1月,公安机关在北京将王某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闫某持刀抢劫并致人死亡,在作案后不思悔改,又继续实施其他抢劫犯罪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判处死刑。同犯抢劫罪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