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开展部省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与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督导检查的通知
一、检查督导对象
本次督导检查的对象为:实施部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项目和省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的相关市、县(区)。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是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是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计划下达、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三是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四是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情况。五是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督导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是督导检查方式。 此次督查工作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全面检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以听取项目县(区)工作汇报;查看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及技术总结等材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地点、机具引进、试验示范等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二是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自7月下旬开始,8月下旬前,由各县(区)依据全年工作重点开展自查活动,8月中旬至11月底,省、市开展督查。
四、督导检查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夯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组织相关农机管理和推广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对所辖项目实施县(区)开展全面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职责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以此次检查督导为锲机,切实做好项目各阶段组织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等工作,及时查补不足,优化措施,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梳理问题,加强整改。 省、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组织邀请我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专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技术指导、项目调研等工作。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
三是严守纪律,轻车简从。 督导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确保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