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探索表格式裁判文书

21.09.2015  17:18
        陕西法院网讯    省法院民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2015年第1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简化一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该规定积极推行裁判文书改革,通过使用简化的裁判文书,以期提高裁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阎良法院于2015年9月2日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布署了相关工作。随后,相关业务庭室迅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安排由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予以落实。

        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依据《关于简化一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第15条:“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可以选择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的规定,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特殊性出发,精心挑选了一起侵权行为单一、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的简单交通事故案件,探索制作表格式裁判文书。该文书大量缩减程序性文字,对案件事实、诉讼请求无争议部分予以确认,对存有争议之处删翻就简地予以列明,并对法院判决的内容用表格形式列清各判决项目、金额、计算方法及法律依据,使文书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同时更加庄重规范。日前,阎良法院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首份简化裁判文书已制作并宣判完毕。该份简化文书送达后得到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合议庭通过探索简化裁判文书,力争实行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细办精办,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