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发〔2015〕5号
厅直各单位、各建设类社会团体: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83号)要求,现将我省建设行业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严格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具体组织开展。
三、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具体报名时间、程序和课程安排,由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另行通知。
附件: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关于2015年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