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4〕8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农业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农业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推荐评审和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推广、科研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现岗位设置空缺职数。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者;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3.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1. 晋升研究员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或大学普通班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 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第3-7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1)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6)在县、乡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7)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但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推广、丰收计划)成果奖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可破格申报评审:
破专业工作年限者,可比规定年限提前3年申报;破学历者(中专学历的省、市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
3. 晋升中级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三)外语及免试条件
参加规定等级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免试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模块要求的考试合格证书(科研、工程高级资格5个模块,中级资格4个模块;农业高级资格4个模块、中级资格3个模块)。
免试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年度,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申报者须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六)论文著作要求
参评论文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
发表论文的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
1. 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
2. 副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3. 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资格
省、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县(区)、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
⑶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教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4.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三、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函,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需提交推荐评审报告1份。
2.《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5)1份,由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汇总表按填报说明(附件1)逐项填写,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 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按年度顺序装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附该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单位和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一式20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须用 A3纸打印),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用A4纸打印,不超过1000字。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7. 破格人员单位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一份,不超过800字。
8.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9. 有效期内的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订在复印件左侧上)。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任现职以来获成果奖、工作荣誉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承担的项目等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和贡献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12.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原件2-3篇,字数1000字以上。所发表论文在目录处标注并在杂志中折叠以便查找,论文不需提供复印件;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报纸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要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
2. 报送的奖励、论著、工作业绩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不得出现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字迹、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3. 附件材料1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论文、著作、评审简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中第5-11条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表及页码,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由各市农业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在封面、目录页加盖公章确认。
4. 报送材料一人一袋(牛皮纸质档案袋),材料袋正面须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3),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4),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有地市、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的打印纸条。
四、其他事项
(一)各基层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准确、公正、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切实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
(二)各市、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初评和推荐,严把申报材料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发现有弄虚做假行为,即取消本人和有关单位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上报前,须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四)评审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中级资格200元/人。
五、报送材料时间
报送时间:2014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报送评审材料,愈期不予受理。
有关表格及附件材料,可在陕西农业网www.sxny.gov.cn “省厅文件”栏下载。
附件:1.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
3. 评审材料目录表
4.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5.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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