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残联投入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

07.05.2015  20:31

      咸阳市残联在落实省扶贫办、省残联《关于使用扶贫资金增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能力的通知》的基础上,自筹资金500万元,按每户扶持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扶持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参与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产业化经营等致富项目。

咸阳市在筛选扶持对象时,按照旱腰带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扶贫开发任务县市等不同地域、不同资源优势,进行有侧重点的人员及资金扶持,优先选择贫困程度较深、自身发展相对困难、有发展潜力和愿望的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进行公示,并建立扶持对象个人档案,做好管理工作。在项目运行及资金管理上,按照“项目入户、资金到人”的原则,将资金以“一卡通”的形式下拨到受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市残联采取电话抽查受助户、入户核查及项目跟踪等方式,对项目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真正需要扶持、真心想要发展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切实享受到项目带来的实惠。同时,建立年度帮扶考评机制,将落实帮扶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